1. 个体老板侵占股东分红通常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因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个体老板不属于此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才构成职务侵占罪。
2. 若个体老板与股东有明确约定分红事宜,却拒不支付或非法占有股东应得分红款,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股东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其返还分红款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例如该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3. 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判断行为性质和法律适用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若有争议,咨询专业律师能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因为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准确适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