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男方原因退婚,女方通常无需退钱,除非有特殊约定或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情形。例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给付彩礼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因女方原因退婚,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等财物。具体返还情况需视双方具体情况及证据而定。若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退婚时是否退钱及退多少钱,要依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确定。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