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两套房子的分割,需依据不同情况遵循相应原则。
1. 婚后购买且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两套房子一般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比如确定各自拥有一套,或者选择将房子变卖后分割所得价款,通过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分割方案。
2. 若有一套为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此套房子通常归登记方所有。不过,登记方需对另一方给予补偿,补偿金额为该房子在离婚时市场价值的一半,以保障另一方的权益。
3. 若一套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有增值情况,增值部分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具体分割时,要综合考虑双方贡献、过错等因素,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建议夫妻双方在分割房产时,先友好协商,尽量达成一致;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