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签合同,去劳动局一般是可以要回工资的。《劳动合同法》有规定:
1. 从用人单位用工的那一天起,就和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而且应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2. 要是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拿出工资发放记录、工作时用的凭证之类的东西,来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局会按如下方式处理:
1. 让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劳动报酬支付了。
2. 要是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时间还不支付,就会让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要维护自身权益,需做到:
1. 积极地去收集证据,像考勤记录、工作邮件、聊天记录等等,这些都能证明自己的工作事实和工资数额。
2. 赶紧向劳动局投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