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若遭遇单位让加班但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等费用的情况,可直接向劳动局投诉。这是基于《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的义务,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后需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未履行支付加班费义务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责令单位改正并支付相应赔偿。同时,劳动者要留存好加班的相关证据,如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这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同上述《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3、若不清楚具体操作流程,咨询专业律师可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律师能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