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公司法规定下,股东发生变更之后,通常还是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况如下:
1、若股东已经按照要求履行了出资的义务,并且也没有其他法定的特殊情况,那他们就只需要以自己已经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如果在股东变更之前,存在没有实际缴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这类行为,即便后来股东变了,原来的股东还是得在没有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
3、要是股东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有滥用股东权利等行为,损害了公司或者他人的利益,那么变更后的股东也有可能需要在相应的过错范围之内承担责任。
总而言之,可不能简单地觉得股东变更之后就不用承担责任,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