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定书下来后,明确了行政处罚时效为两年,这意味着如果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行政机关就不能再进行处罚。例如,某企业在两年前有违规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但一直未被发现,那么两年后行政机关就不能再对其进行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2.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两年时效。比如,某人持续在公共场合吸烟达两年,那么从其最后一次在公共场合吸烟结束之日起算两年内,行政机关可对其进行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3. 超过两年时效,一般行政机关不能再处罚,但两年内已发现未作处罚决定的仍有效。例如,行政机关在一年前发现某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但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处罚,那么在之后的时间里仍可对该商家进行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