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合伙企业财产范围至关重要,像合伙人投入的资金、通过合伙企业名义获取的收益等都属于财产范畴。这样能清晰界定可分割的财产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2、分割财产时有两种情况。一是全体合伙人同意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分割,这样能体现合伙人的共同意愿。二是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可先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则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在分割财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必须先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二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