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的制作时间规定为勘查现场之日起 10 日内,若需检验、鉴定则在结果确定之日起 5 日内。这是为了确保责任认定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让当事人能尽快了解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2、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接到书面申请后 10 日内制作并送达。这样能保障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及时获得事故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等内容。若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确定其责任;无证据证明则确定受害人无责任。这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事实进行责任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