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所在单位没有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首先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指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要求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可以准备好相关的工伤认定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向单位说明自己的伤情以及停工留薪期的合理性,以增强协商的说服力。
(二)若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准备好申请书,写明自己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即要求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要收集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工伤情况以及单位未支付工资的事实。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