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比如,农民工原本每天工资是300元,因为受伤误工了10天,这10天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那么误工费就是300×10 = 3000元。
(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
1. 如果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就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例如,最近三年平均每年收入是6万元,平均到每天大约是164元(60000÷365≈164),误工15天的话,误工费就是164×15 = 2460元。
2. 如果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当地建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每天是280元,农民工从事建筑工作且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误工8天,那误工费就是280×8 = 2240元。
(三)误工时间的确定:
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例如,医院出具的证明写明需要休息20天,那误工时间就是20天。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比如3月1日受伤,5月10日定残,那误工时间就是从3月1日到5月9日这段时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