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要严格按照规定,一般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申请等,要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获得同意,这样申请时限就能适当延长,避免后续承担不必要的费用风险。
(二)若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此期间,按照相关规定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就都得由该用人单位自己来负担了。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重视申请时限,避免给自己增加经济负担。
(三)对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别担心,你们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