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医疗费用:
实用建议:受伤职工要妥善保管好所有与治疗工伤相关的费用票据,比如挂号费、住院费等票据。在就医时,尽量选择能使用工伤保险的医疗机构,确保费用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内,这样才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
实用建议:职工应按照医疗机构的建议合理安排停工留薪期,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要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法律依据: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关于伤残补助金等相关补偿(若构成伤残):
实用建议:职工伤情稳定后,应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在获得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后,根据相应标准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职工本人打算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要了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从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到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不等。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关于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亡情况):
实用建议:在发生工亡情况后,用人单位或职工家属应及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工亡认定。对于供养亲属抚恤金,要准确确定发放对象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
法律依据: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