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在准备进行二次手术取钢板时,务必第一时间告知用人单位,让单位知晓自身的手术安排,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沟通问题和误解。
(二)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材料。这些材料是确定停工留薪期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重要依据,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用人单位在接到职工的通知和相关材料后,应当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工资。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或者拖欠职工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