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遭遇过失性辞退,要冷静判断用人单位辞退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情形与程序,这是维护权益的重要前提。
(二)若觉得辞退不合理,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让其说明辞退理由并拿出相关证据,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三)协商无果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整个过程中,务必注意收集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条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