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一般不包括岗位津贴和加班费补贴。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且该平均工资应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岗位津贴是针对特定岗位工作条件等给予的额外补偿,加班费补贴是对劳动者加班额外劳动的报酬,二者均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常规工资范畴。所以在计算经济补偿时,通常不把岗位津贴和加班费补贴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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