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临时工伤认定:
临时工只要是在雇主安排的具体工作地点,且处于规定的工作时间段内,因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比如雇主安排临时工在某工厂车间工作,在工作时段内,因操作机器不慎受伤,这种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二)针对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的临时工伤认定:
临时工在正式工作时间开始前,在工作场所进行准备工作,像准备工作所需的工具、材料等;或者在工作结束后,进行清理、整理工作现场等收尾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也算工伤。例如临时工在上班前搬运生产材料时扭伤脚,或者下班后清理工作设备时被设备划伤等情况。
(三)关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临时工伤认定:
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正常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遭到暴力侵害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例如临时工在工作时,因制止其他员工的违规操作行为而被打伤。
(四)对于临时工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
临时工如果患上职业病,也属于工伤范畴。但在认定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例如要有能够证明工作环境存在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相关证明,像工作场所的环境检测报告等;还需要有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明确诊断为职业病。
(五)临时工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一般先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临时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等。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