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工伤认定:
职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像劳动合同,这能证明你和老板存在劳动关系;还有医疗诊断证明,清楚说明受伤的情况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认真审查这些材料,然后判断是不是属于工伤。要是材料不齐或者有疑问,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关于劳动能力鉴定:
这个环节由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是看看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方面受到多大阻碍,以及生活自理方面存在哪些困难,并按照标准进行等级鉴定。这一步很重要,因为后续的赔偿金额等很多方面都和鉴定等级有关。
(三)关于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职工拿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后,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了。赔偿的项目和买了工伤保险时差不多,像医疗费,就是治疗工伤花费的合理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就是受伤期间按照原来工资待遇发放的工资;如果构成伤残,还有伤残津贴等。
(四)关于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应对:
要是用人单位耍赖,拒绝赔偿,职工别害怕,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劳动仲裁相对来说程序比较简便,先由仲裁机构来评判是非;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