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条件。若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自身合法权益受难以弥补损害,才可申请。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法院提出申请。
(二)提供相应担保。如现金、房产等,避免因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
(三)等待法院审查裁定。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会裁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四)及时申请仲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要在法定期间内申请仲裁,不然法院可能解除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