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期满时,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除此以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三)支付时间和形式: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一般用货币支付,且要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