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产期不可以辞退孕妇,若用人单位辞退产期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相应赔偿金。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特殊时期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产期女职工,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