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单位未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职工首先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管理中心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单位补缴欠缴部分。
(二)若职工想主张赔偿,需要证明因单位少缴公积金导致自己在购房等方面产生了直接、具体的经济损失,否则很难获得额外赔偿,因为公积金是政策性住房保障制度,与一般民事赔偿关系不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