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遭受工伤的职工本人而言,在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费用,是对其因工伤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职工要注意保存好与工伤治疗相关的各种票据,比如医疗费用的发票、康复费用的明细等,以便顺利获得相应费用的赔付,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都能按规定获得支付。如果工伤导致残疾,职工应按照规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依据鉴定结果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伤残待遇。
(二)若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准备好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等,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用人单位承担部分责任方面,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职工要关注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若存在问题,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