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定医疗期内请病假一年,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发放经济补偿金问题;医疗期满后,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期依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在法定医疗期内,职工依法享有病假待遇,企业需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此时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请病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当医疗期满后,若职工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您在这方面有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