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单位在试用期不缴纳公积金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员工可要求单位补缴,若单位拒绝,员工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法律解析:
住房公积金作为具有强制性的法定福利,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试用期也不例外。虽然目前法律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试用期不缴纳公积金的具体赔偿标准,但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补缴。补缴金额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计算,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基数为本人当月工资。当单位拒绝补缴时,员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是合理合法的途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单位限期缴存,若单位逾期仍不缴存,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您遇到单位在试用期不缴纳公积金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