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员工医疗期满后,既不能干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按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二)若公司违法辞退,比如没按法定程序辞退,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