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合理路线”判断:
若员工下班后,直接从工作地点前往居住地点,这属于典型的合理路线。比如员工下班后,按正常回家方向,通过常规道路回家途中发生符合条件的事故,通常可认定为工伤。
顺路从事一些日常必要的生活活动,如顺路去菜市场买菜、接送孩子等,只要不偏离正常回家的大方向,也可视为合理路线。例如,员工下班回家途中,在距离家较近的菜市场买菜,随后回家,在此期间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一般能认定为工伤。
(二)对于下班途中不合理路线的判断:
如果员工下班后,故意长时间逗留,从事与下班回家无关的活动,比如下班后先去酒吧娱乐数小时,然后再回家途中发生事故,这种情况很可能不符合工伤认定的合理路线要求。因为去酒吧娱乐并非下班回家途中的合理行为。
若员工下班途中明显偏离正常回家路线,去处理一些非必要的私人事务,比如下班后不是回家,而是先去朋友家闲聊很久,之后再出发回家,这种情况下发生事故,一般难以认定为工伤。
(三)关于事故责任归属:
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如果经交警部门认定,员工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么即使是在下班的合理路线上,也不能认定为工伤。比如员工闯红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的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以及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以保障职工在正常的上下班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受到伤害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