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当工伤导致右手无名指和小拇指骨折时,会被评定为10级伤残。在赔偿方面,主要涵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几项。
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7个月。就拿这里假设的本人工资是5000元来说,这部分的赔偿金额就是7×5000=35000元。
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规定的。通常情况下,它们分别是4个月和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此地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那么这两项的赔偿金额分别是4×4000=16000元以及8×4000=32000元。
将这三部分的赔偿金额相加,大致的赔偿金额就是35000+16000+32000=83000元。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大致的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还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