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当被申请人缺席仲裁时,通常会按照被申请人缺席来进行处理。仲裁庭会把重心放在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上,以此展开审理和作出裁决。假如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既充分又合法,那么仲裁庭很有可能会支持申请人的诉求,像要求支付工资或者赔偿金等这类要求。然而,要是申请人的证据存在不足或者有瑕疵的情况,仲裁庭就会根据实际的情形来酌情进行裁决,有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进一步去补充证据。总的来说,被申请人缺席仲裁并不能直接导致申请人必然获胜,仲裁庭始终会依据法律以及实际的事实来进行公正的裁决。但不可否认的是,被申请人缺席确实会对其自身的权益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比如,这可能会被视作是放弃了答辩等相关的权利,进而需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的权益能够得到更有力的保障,而被申请人则可能因为自身的缺席而在维权过程中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所以,无论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都应该重视劳动仲裁的过程,积极配合仲裁庭的工作,以确保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