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工伤职工确实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所以职工要清楚自己工资的计算标准,确保补助金数额准确。
(二)关于合同期满或职工主动解除合同的情况: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时候,会有两项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在这种情况下,要注意和单位、工伤保险机构沟通,按照流程及时申请和领取补助金。
(三)关于特殊情况的待遇:一般十级工伤没有每月补贴,但如果工伤职工存在像旧伤复发需要长期治疗等特殊情况,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确认后,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领取一定的待遇,用于治疗和康复等相关支出。职工若出现这种情况,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