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职竞业限制补偿起始时间依约定执行,无约定则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公司不支付经催告仍不履行,劳动者可解除协议并主张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对于离职竞业限制补偿起始时间,有约定从约定。比如协议约定离职后次月起支付,公司就得按此时间支付。若协议未约定,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公司应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经济补偿,实践中多按月支付。若公司不按约定支付,劳动者催告后公司仍不支付,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还能主张相应补偿。这保障了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公司的支付行为。如果您在离职竞业限制补偿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纠纷,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