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劳动合同范本(二)——“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部分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的调整:
1、连续 个月无法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2、因公司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
3、员工不论何种原因连续 个月以上未到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他员工替换员工原岗位,员工重新到岗上班的;
4、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认为不利于工作需要调岗的;
5、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导致岗位必须进行调整的;
6、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的;
7、绩效考核得分不足60分的;
8、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9、其他原因: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工作地点:
1、因公司业务收缩或变动、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发生变化,导致原工作地点不能安排原工作岗位的;
2、公司业务拓展,增设新的办公或经营地址,有与乙方原工作性质相同或近似岗位,需要乙方前去支援的;
3、公司经营需要等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工作地点的,如:
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