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劳动合同起草实验容易出错的点主要是:
(1)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劳动合同涉及多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起草时要特别注意细节,如果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会非常被动。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某些企业中一直采用的人事制度、管理方法(比如“末位淘汰”),虽然有一定合理性,但因为已被司法实践否定,需要尽快修改。
(2)对员工一方过于严苛。劳动关系并不是“零和游戏”,员工面对不合理的制度也不是完全无法反抗。企业在劳动合同纸面上占的一点小便宜,相比较员工忠诚和工作热情的损失,得不偿失。
(3)不能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劳动合同要和人力资源管理相配合,过于复杂的劳动合同也会加重人力资源的负担。
(4)没有建立和劳动合同相应的文件管理制度。有些劳动合同的起草者没有参与过劳动纠纷诉讼或仲裁,对证据的意识比较淡漠。只顾起草合同时加入对员工的处罚条款,却不注意文件的整理、存档。比如说,用人单位规定只要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就可以罚款,严重的话可以解约,但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没有相应的文件证明,在劳动仲裁中会非常被动。
(5)科技型公司在劳动合同中要加入对“职务作品”(专利、商标、著作权)的具体规定。一方面要防止员工依靠这些职务作品转身就成为企业的竞争对手,另一方面也要给员工合理的激励(现金奖励或利润分享),使员工在工作中能尽量发挥创造性,达到劳资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