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超时加班严重等情况,可先收集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二)与单位进行协商,依据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