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是搬迁了,使得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就得给员工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这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没法履行。通常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给经济补偿,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那就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说员工在公司工作3年,每个月工资是5000元,这样公司就得支付3乘以5000等于15000元作为经济补偿。要是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再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得按这个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员工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公司搬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就可以依据这个规定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