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友好沟通,让其说明拖欠工资理由并及时支付工资。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利于维持良好劳资关系。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工资支付问题。若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