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以下简称甲方),需进行磷矿钻
探施工,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承担钻探施工。为明确双方经济、技术责任,在现场踏勘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施工属钻探勘查施工,工程质量按钻探规范中的六大指标进行。
二、由甲方造成的停工待料超过5天,按每台钻机每天1000元工资补发,除自然灾害外。
三、工期: 年 月 日进场施工,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工程价款及付款程序。
1、收费标准: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2002]价费字10号文件为依据。经双方商定:钻探施工价款为700元/米,根据钻探深度据实结算。
2、付款程序:合同签字生效,设备进场甲方预付总设计深度价款的30%,工程进行一半后付30%,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若逾期付款,每日增收应付款的3%滞纳金。
五、下次事项由甲方筹措解决并支付发生的费用:
1、甲方负责设备的进出场费用;
2、做到施工现场的平机台、材料搬迁运输,修路排除
障碍物、青苗赔偿等。
3、提供钻孔所需水源、工人生活物资的运送及钻孔点详细位置。
六、安全责任:乙方应按操作规程施工,做到安全生产,若在施工中甲方搬迁人员安全由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安全由乙方负责。
七、质量责任:乙方应按规范要求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乙方施工的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需要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在正常情况下乙方未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工作量,则按每日3‰进行赔偿。如果遇不可抗拒因素或甲方工作量增加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努力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或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