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这样的条款可能存在一定风险,但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再告公司。
- 协议有效的情况:如果协议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且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也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基础上签订的,那么该条款通常是有效的,双方应按协议履行,后续再起诉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 协议可被挑战的情况
- 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若签订时用人单位存在欺诈,如故意隐瞒应支付的补偿项目等重要信息,或通过胁迫手段,如威胁不签就不发工资等,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劳动者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协议,撤销后可依据原劳动关系主张权利。
- 协议内容违法:若协议约定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约定的经济补偿明显低于法定标准,该条款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劳动者仍可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部分向企业主张。
- 有未结清的法定权益:对于离职前企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劳动报酬,以及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即便签了协议,劳动者依然有权要求企业支付或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