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购房者要把购房合同、宣传资料、聊天记录、录音等能证明开发商欺诈的材料都收集好,这是维权的基础。
(二)与开发商协商。若欺诈情况不严重,可和开发商沟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降低房价等。
(三)投诉调解。协商不成,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投诉,让其介入调解。
(四)提起诉讼。若欺诈情况严重,购房者可向法院起诉。因开发商欺诈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能要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