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1日当天加班,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抵销。劳动者可保留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若单位不支付,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二)五一除5月1日外的其他休息日加班,若单位安排了补休,则无需支付加班费;若未安排补休,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同样要保留好加班证据,若权益受损,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