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的问题,我理解您是想确认第一批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是否属于事业编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为您分析如下: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与事业编制人员存在本质区别。虽然都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合同制工人是通过劳动合同聘用,而编制内人员是通过人事关系聘用。第一批合同制工人通常是在事业单位改革初期(90年代左右)实行合同制时聘用的,这类人员本质上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从法律效力来看,合同制工人的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调整,而编制内人员则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两者在工资待遇、晋升渠道、退休保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建议您可以查阅两个关键材料:1)您当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或编制证明。如果仍有疑问,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查询编制备案信息。下一步建议先收集上述材料,明确自己的用工性质。如果确实属于合同制工人但希望转为编制,可以关注单位是否有空编及公开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