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方面
按单位规定和法律要求,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离职事宜。
完成工作交接,将工作资料、未完成任务等交接给接手人员。
主动与单位沟通,及时获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用人单位方面
制定规范的离职流程,明确各环节要求和时间节点。
在劳动者提出离职后,及时跟进办理相关手续。
留存好劳动者的离职相关资料,以备后续可能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