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违法辞退,劳动者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辞退通知等证据,与单位协商,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因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合法辞退,劳动者应认识自身问题,若认为单位认定有误,可与单位沟通,提供证据证明自身行为未违反规定。
(三)若因不能胜任工作被合法辞退,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劳动者可要求按工作年限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