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约定房屋交付时间
对于期房来说,购房者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何时入住,而开发商往往不能按时交房,少则延误一两个月,多则一两年,购房者交付了房款却不能入住,赔偿又耗时,对购房者来说是无益的。
、约定时间及免责条件
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入住程序,对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即房产公司在约定的期限不能交房而不被视为违约的情况,比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无法避免的延期交房,是可以接受的免责条件)。
、免责条件不笼统
免责条件决不能笼统约定,只能明确限定一种或几种,以免开发商在日后将“设计变更”或“资金问题”作为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责理由。
2、约定付款时间
如果是刚需购房者,最好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房款,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经济压力,同时也是对开发商如期履行合同最好的约束。双方可在协议中约定按房产的工程进度逐笔付款,直至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付清最后一笔款项。
3、逾期违约的约定
特别提醒购房者的是对预期违约的约定,在现存的各种商品房购销合同文本中,即使是由主管部门推行的条款相当完善的格式合同,对于违约责任也只是做了一般约定,即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应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但具体如何判定违约,赔偿金额多少都缺少必要的解释。
上述是期房签合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