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应准确界定出差期间的工作与休息状态。对于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开展工作任务、参加会议等情况,要支付正常工资。
(二)当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工作,如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出差工作,要明确认定为加班。其中,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
(三)对于出差期间劳动者处于休息状态,像在途时间、休息时间等,不认定为加班,无需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