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前12个月存在事假,应按正常出勤月工资为基数算月平均工资,剔除整月无工资的事假月,未致整月无工资则正常计入。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请事假期间无工资收入,若整月都处于事假状态无工资,将该月剔除,按实际有工资发放的月份计算平均工资,这样能客观反映劳动者正常劳动报酬水平。若请事假未导致整月无工资,如某员工因事假某一个月工资减半,该月实际工资按实际数额计入工资总额参与平均工资计算,用12个月工资总额除以12得出平均工资。如果您在经济补偿金计算等劳动法律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得准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