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公司协商,告知公司法定休假日加班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报酬,要求其依法支付。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准备好劳动合同、加班记录等证明加班事实和工资标准的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调查,查证属实会责令公司支付。
(三)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三)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