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上墙内的水管不是住户自己装修时施工安装的,是开发商盖楼时统一安装在墙内的。
2、目前物业与楼上都认为其墙内水管渗水是因为水管质量不好导致的。此楼房于2006年托付入住,已过了保质期。
3、今天早上和五楼住户一起去问了一个法律服务所得女工作人员(不知其可否是律师),此女工作人员认为:因为墙内水管质量不好导致渗水,花费应该有物业公司承受,从所收的维修基金里面出。
4、而物业公司则去询问诸城市房屋局物业管理科,得到的具体回复是:维修基金只负责维修楼房的公用设施,其墙内水管隶属其私用设施,所以维修花费应由楼上住户负责。两个地方两种说法,不知谁说的对,请大侠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