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女性因生育休产假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在我国,目前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期限一般不少于90天。
简单的说,也就是给职工支付了生育险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支付了生育保险的,职工未就业的配偶领取的生育津贴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给员工支付生育险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