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经济补偿计算中工资的构成,在计算时要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都涵盖进去。对于计时和计件工资,分别按照工作时间和完成工作量准确计算;对于奖金、津贴和补贴,要收集好相关发放记录。
(二)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企业和劳动者都要清楚这一上限规定,避免补偿金额计算错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